關于開展第二批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遴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 2014-8-14
各有關單位:
根據《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遴選培養管理辦法》(溫委辦發〔2011〕22號),現就開展第二批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名額
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按三大類別進行申報,此次遴選不超過30個,具體名額如下:
科技創新團隊: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工作,遴選不超過10個。
企業技術創新團隊:主要依托企業,從事技術開發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遴選不超過15個。
文化教育創新團隊:主要依托學校、社科研究、文化創意、新聞出版、公共文化服務等機構,從事文化及教育領域的研究、創作和推廣工作,遴選不超過5個。
已入選浙江省重點創新團隊的,直接列入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不再參加本次遴選,已入選首批市重點創新團隊的,也不再參加本次遴選。
二、遴選條件
申報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突出的創新成果和較高的創新水平。在相關領域已取得較突出的創新成果,或顯示出明顯的創新能力、研發優勢和發展潛力。
2、具備一定規模和結構合理的團隊。有合理的專業結構、年齡結構、梯隊結構,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歲以下成員一般不少于1/2,核心成員2-5人,團隊成員具有學科交叉、專業多樣和能力互補;團隊帶頭人具有較高的學術(技術)造詣和創新思想,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有充分的時間和充沛的精力領導團隊開展工作。
3、團隊研究方向符合產業和社會發展要求。屬于我市重點發展領域、行業和產業亟需解決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主要從事對經濟增長、社會進步、文化繁榮有重要意義的應用基礎研究,或開展能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關鍵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
4、具備較好的創新平臺和創新機制。一般以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學科、重點項目、企業研發中心或產學研合作平臺等為依托,具備開展研發的工作條件和環境氛圍,有健全的創新管理機制和激勵機制。
以上為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的基本要求,科技創新團隊、企業技術創新團隊、文化教育創新團隊的具體申報要求見附件。
三、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進行:
1、推薦。各縣(市、區)、市直屬各單位和中央、省部屬在溫各單位根據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的推薦標準和條件,確定推薦上報的團隊名單。各縣(市、區)推薦時由組織部門牽頭,科技、人力社保、宣傳等部門具體負責科技創新團隊、企業技術創新團隊、文化教育創新團隊的推薦上報工作。市直屬各單位和中央、省部屬在溫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和所屬各單位的推薦。同一團隊不得同時推薦為不同類別的候選團隊。各地各單位將有關材料于9月20日前分別報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宣傳部。
2、評審。按照分工,由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宣傳部分別牽頭組織對科技創新團隊、企業技術創新團隊、文化教育創新團隊進行評審,產生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建議名單,報送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審批。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對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建議名單進行討論審定,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由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創新團隊分別與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簽訂《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建設任務書》,作為考核管理的依據。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管理服務期一般為3年,從命名之日起算,每年給予10萬元的專項人才獎勵。
四、組織領導
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遴選培養管理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分別負責具體事務,市科技局牽頭負責科技創新團隊遴選培養管理工作,成員單位為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協;市人力社保局牽頭負責企業技術創新團隊遴選培養管理工作,成員單位為市委人才辦、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文化教育創新團隊遴選培養管理工作,成員單位為市委人才辦、市教育局、市文廣新局、市社科聯、溫州日報報業集團、溫州廣播電視傳媒集團。各牽頭部門負責具體申報指南、申報要求、評審辦法的制定細化和遴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市直屬各單位和中央、省部屬在溫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溫州市重點創新團隊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按照標準條件,按時完成申報推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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