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580海外精英引進計劃”2015年度人選申報公告
發布: 2015-10-8
一、引進對象和重點
圍繞溫州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市“五一〇產業培育提升工程”要求,面向海外引進具有國際國內領先學術技術水平,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富有產業化發展潛力的科研成果,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產業、帶動學科發展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重點引進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生物醫藥、激光與光電、先進裝備制造、文化創意、現代服務等產業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以及重大創新項目、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等平臺緊缺急需的領軍人才。
二、遴選名額與申報類型
2015年度“580計劃”遴選總名額為20名左右,具體名額視申報情況確定。
人選分創新人才和創業人才兩類。創新人才是指在我市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從事技術創新、科學研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2015年主要面向企業遴選引進科技創新人才;創業人才是指來我市創(領)辦高新技術企業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已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和浙江省“千人計劃”的人選直接列入“580計劃”,不再重新申報,不占人選名額。
三、申報條件
申報人選一般應在海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在國內取得學位的,應在海外工作5年以上),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特別優秀的,可以在年齡、學歷、職務、職稱等方面申請破格。
(一)創新類人才應具備的條件:
1、一般應在國際知名企業、機構擔任中、高層領導職務或在國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
2、在專業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其技術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并具備良好市場潛力和產業化條件。或在人文社科、文化藝術領域取得較好的創新成果,受到業內公認。或在經濟金融方面具有較高專業素質,業績優良,在業界有較大影響。
3、2013年8月1日后來溫工作(服務),且在2015年9月30日前簽訂工作(意向)合同。引進后應在我市連續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
(二)創業類人才應具備的條件:
1、有海外創業經驗或曾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過中高層管理職位,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經營管理能力。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擁有的技術成果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要求,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開發潛力。
3、申報人一般為華裔,為所在企業主要創始人,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創業投資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業的實收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名創業人才。
4、申報人回國時間不超過6年,2010年10月1日后在我市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截止日期前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等相關手續。
四、支持政策和相關待遇
入選“580計劃”的人才,根據《關于實施“人才新政十條”推進領軍型人才團隊建設的意見》(溫委辦發〔2015〕49號),授予“溫州市特聘專家”稱號,可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勵資助,包括個人獎勵、住房補貼和創新創業科技項目資助等;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千人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根據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作條件,在出入境、落戶、醫療待遇、社會保險、配偶安置、子女就學等方面給予優惠待遇。
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和浙江省“千人計劃”人選的,在享受中央和省委有關文件規定的政策和待遇的同時,分別給予最高800萬元和400萬元的獎勵資助。
五、申報和遴選程序
1、申報。請申報人和相關單位登陸“溫州招才引智網”()的“溫州市‘580海外精英引進計劃’網上申報系統”入口,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格,上傳相關附件材料(PDF格式),并告知所在地組織部門(市屬、省部屬單位引進人才告知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經審核后,再上報相應紙質材料,報送溫州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設在市委組織部,以下簡稱“市專項辦”),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20日。
2、形審。由申報人所在地組織部門(市屬、省部屬單位引進人才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對申報人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3、復審。市專項辦對形審通過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研究確定列入評審人員名單。
4、評審。評審工作由市專項辦牽頭實施,分為創業和創新兩類,組織專家對評審對象及所帶項目、技術及科研成果等進行評審,擇優確定入圍建議人選。
5、公示。根據評審結果和人才項目簽約、落地情況,由市專項辦商有關單位確定引進人選,并以適當形式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6、審批。公示結束后,對無異議者,由市專項辦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并發文公布。
7、落實政策待遇。根據到崗情況給予專項人才獎勵和科技創業資助。
六、咨詢聯系方式
溫州市招才局項目處:0577-88965762、88965736、88969034,電子信箱:wzswr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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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招才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