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藝工作人員講解員崗位考試辦法的通知
發布: 2011-3-25
根據瑞安市人事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藝工作人員的通知 》(瑞文[2010]105號)文件精神,本次公開招聘講解員崗位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合成計算。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二門,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各占50%合成計算。
二、面試
筆試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0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主要對考生儀容儀表、氣質風度、普通話、音色音質等方面進行總體評分,面試采用試講答辯方式進行。
試講答辯分兩部分:試講題提前發給考生,準備時間為30分鐘,試講時間為5分鐘;答辯題為2題,采取考官現場提問、考生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答辯時間為10分鐘。
面試成績小數點后數字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
三、總成績的合成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若出現考試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為優先。
瑞安市人事局 瑞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