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瑞安市醫共體醫院赴高校提前招聘2019屆優秀畢業生的公告
發布: 2018-11-15
為更好地選拔人才,大力引進醫學類優秀人才,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197號)精神,經研究,由瑞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聯合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團赴浙江大學舉行專場招聘會,招聘2019屆優秀畢業生10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屆畢業生,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要求。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985”“211”“雙一流”高校畢業生;
(二)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三)大學期間曾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獲得一次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兩次校級三等獎學金(每學年限計一次)、或綜合成績排名為其所讀學校同專業前30%的醫學類本科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2019年瑞安市醫共體醫院赴高校提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24日下午13:00—16:30
報名地點設在浙江大學華家池校區邵逸夫體育館及訓練館
2.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瑞安市醫共體醫院赴高校提前招聘2019屆優秀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證書和獎學金證書、學校(學院)出具的綜合成績排名證明材料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榮譽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進行預選。
2.預選根據報名人員的學歷層次、榮譽等級和次數、獎學金等級和次數、綜合成績排名等,按不超過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考試人員。2018年11月24日(星期六)19點前,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入圍考試人員。
(三)考試、考核
1.考試、考核日期和地點:2018年11月 25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考核辦法:考試、考核采用面試或面談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
考試考核結束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入圍體檢,并于當日簽訂就業意向書,未簽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可依次遞補;無遞補人員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四)體檢、考察
已簽訂就業意向書的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文件執行。報名時尚未提供學歷證書等材料的,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種原因放棄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瑞安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
咨詢電話:瑞安市衛計局組織人事科 0577-58906070。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瑞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
附件:1、2019年瑞安市醫共體醫院赴高校提前引進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瑞安市醫共體醫院赴高校提前招聘2019屆優秀畢業生報名表.xls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瑞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