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
浙人社辦發〔2016〕92號
發布: 2017-1-17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與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計劃,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二、未列入計劃的資格考試具體日期,待人社部確定后另行通知。如因特殊情況變更考試日期,將另行通知。
三、國務院已取消價格鑒證師職業資格,2017年度價格鑒證師資格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截至2016年合格科目成績仍在有效期內的考生可報名參加考試。本次考試結束后,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人員,按照《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頒發原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證書可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取得的資格可作為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附件: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 下載附件:
- 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