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瑞安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國有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二)
發布: 2021-10-9
瑞安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我市重大項目投資平臺、重大項目融資平臺、重點工程建設平臺、國有資產運營平臺,公司主要從事城市開發建設、基礎設施、交通、水利、文化、教育等重點領域的投資建設,形成房地產開發、資產運營、創投、新基建等多元化發展的新格局,是我市重要的龍頭國有企業。集團下屬子公司瑞安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要求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戶籍、學歷、專業及其它要求。
二、招聘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瑞安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國有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專業資格審查參照《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與職位要求的專業相近似的,由應聘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公司本著“相近、相似”和“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審核,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從寬認定。
(三)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統一截止到報名時間結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過(瑞安市通用招聘網報平臺)報名。應聘人員須使用PC機(手機端無法完成完整的報名流程)在網報平臺上注冊填寫報名信息同時上傳本人一寸照片及相關報名材料。相關報名材料包括:(1)戶口簿(本人頁);(2)身份證(正反面);(3)學歷證書;(4)職稱證書(有要求的崗位)(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9日(周六)—2021年10月18日(周一)(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咨詢電話:0577 – 65820219
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審核
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要求對報名對象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一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開考比例為3:1及以上;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經研究后決定該崗位是否核減招聘計劃或放寬崗位條件。
(三)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談相結合的方式。
(四)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應用能力》,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公安部門出具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下同),否則不能進入考場。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考試。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規定,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不予查分。
(五)面談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面談。
面談對應聘人員自我認知、實際工作技能、專業知識與崗位的匹配程度以及邏輯思維、協調與應變、言語表達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進行綜合評價。
(六)考試總成績的合成
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談成績×50%。
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如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取面談成績高者。
(七)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按照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本次招聘實行人才儲備制度,在招聘落選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與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儲備,有效期一年(自招聘錄用公示結束之日起算),列入人才儲備對象的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當有同類專業(崗位)需求時,經集團黨委研究、報批后,可以從后備人才庫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直接體檢、考察、公示后聘用。
(四)考生被聘用后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統一安排。
(五)本公告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請關注瑞安通用招聘網報平臺(),請應聘人員自行關注。
(六)未盡事宜由瑞安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研究決定。
瑞安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