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浙江省瑞安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心理咨詢師的公告
發布: 2016-11-11
為滿足瑞安中學教育教學需要,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浙江省瑞安中學心理咨詢師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2016屆全日制本科師范類的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二)溫州市戶籍,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心理學專業,具有國家三級及以上心理咨詢師資格。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點:浙江省瑞安中學勤耕樓501室(瑞安市瑞湖路398號)。
3.電話(傳真):0577-65679188。
(二)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浙江省瑞安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心理咨詢師報名表》(見附件),并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主要榮譽證書等材料原件復印件和單寸免冠近照3張,到報名地點接受資格審核,通過審核的現場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1.考試日期、地點
考試日期定于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上課、綜合評定等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按筆試30%、上課50%、綜合評定20%合成,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限120分鐘。筆試課目為《學科基礎知識》一門。筆試的內容和范圍參照全日制本科師范類(應用心理學)畢業所規定的本學科內容和范圍。
(2)上課。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不超過招聘計劃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上課和綜合評定人員。上課教材與教參在現場統一提供。備課時間90分鐘。
(3)綜合評定。滿分為100分。獲得省級優秀畢業生100分,校級優秀畢業生95分。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同分,取上課考核成績高者。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標準、操作流程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瑞安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其空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盡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瑞安市教育信息網: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瑞安人才網:
咨詢電話:0577-65679188。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