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清華大學等高校研究生來浙參加社會實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發布: 2016-4-7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與國內著名高校在人才引智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國內著名高校豐富的智力資源,推進就業創業工作,促進我省技術創新和經濟轉型升級,2016年我廳將繼續開展接收國內著名高校研究生來我省參加社會實踐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生構成
今年來我省社會實踐的研究生主要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上海華東理工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東華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浙江大學等10余所高校。其中清華大學實踐團全部由博士研究生組成。
二、實踐時間
清華大學博士生社會實踐團,社會實踐時間為6周;其他高校研究生社會實踐時間為1個月左右。
三、項目征集
本次活動由省人才市場牽頭,各市、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和有關單位共同組織落實。
(一)各接收單位填報《2016年研究生社會實踐項目征集表》(見附件1)加蓋公章后,紙質報表和電子報表同時報送各市、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
(二)各市、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對接收單位填報的征集表進行審核,收集、匯總,填寫《2016年研究生社會實踐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于4月25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浙江省人才市場。
(三)省直單位接收研究生社會實踐有關事宜,請直接與浙江省人才市場聯系。
四、對接確認
(一)省人才市場根據各市、縣(市、區)匯總上報的項目,于5月27日前將初步對接情況通知各市、縣(市、區),各市、縣(市、區)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系確認接收情況。
(二)各地已有自主與高校建立社會實踐基地的,請另外將對接情況匯總在《2016年各市、縣社會實踐基地自行與高校對接項目匯總表》(附件3)上。
(三)有關單位的確認接收情況和各地自主與高校建立社會實踐對接情況,請于6月13日前統一反饋浙江省人才市場。
五、有關要求
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研究生來我省參加社會實踐工作的重要意義,接收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該項活動?;顒忧捌?,接收單位應主動與研究生建立聯系,做好項目開發研究的前期準備工作。社會實踐期間,接收單位要加強對實踐學生工作和生活的管理,確保社會實踐活動成效?;顒咏Y束后,各市、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和接收單位要及時總結反饋,將書面材料,于9月23日前報送浙江省人才市場。
研究生在社會實踐活動期間的食宿和往返硬臥車票請接收單位幫助解決。接收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與學生簽訂相關協議,對有關項目任務和保密問題等作出具體約定。
聯系人:浙江省人才市場 楊興海 朱杭
電 話:0571-88804965,15888875133
0571-88397131,13958028679
E-mail: 252078835@qq.com
附件:1.2016年研究生社會實踐項目征集表
2.2016年研究生社會實踐項目匯總表
3.2016年各市、縣社會實踐基地自行與高校對接項目匯總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