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23年溫州市大學生實習崗位的通知
發布: 2023-1-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決策部署,搭建大學生就業創業實踐平臺,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回溫留溫就業創業,根據《關于開展溫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畢業生“510+行動計劃”的方案》(溫委人〔2022〕2號)文件要求,決定開展2023年溫州市大學生實習崗位征集活動,具體通知如下:
一、崗位征集對象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單位注冊地和財政收入須在溫州市范圍內。
二、崗位征集時間
2023年1月3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崗位征集條件
(一)實習單位具有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能為實習大學生配備專門的實習指導老師,并按實際需求進行崗位培訓。
(二)實習單位提供實習崗位總需求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0人,提供實習的崗位須為本單位實習崗位,且工作地須在溫州。用人單位年度需求總人數計算按照實習生實習起始日期判定歸屬年份。
(三)實習單位為實習大學生提供必要的實習條件,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及防疫用品。
(四)實習單位須按月足額發放實習人員實習生活補貼,并在實習起始時間7天內為實習生購買在溫期間綜合商業保險。
四、崗位征集及發布程序
(一)征集報名。實習單位須登錄溫州人才網(www.wzrc.net),按要求填寫信息,申報發布實習崗位。
(二)單位審核。市人才發展服務中心負責征集審核市本級單位的實習單位崗位,各縣(市、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征集審核本轄區單位的實習崗位。
(三)崗位公布。征集的崗位經人社部門審核通過后,將在溫州人才網大學生實習專區進行集中發布。
(四)實習生備案。實習單位須在實習起始日期的7天內登錄“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reward.wenzhou.gov.cn)登記備案已錄用的實習生。
五、補貼政策
(一)支持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大學生來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實習活動,給予實習人員每人每月2000元的實習生活補貼,以及在溫期間綜合商業保險費用補助。每人享受實習生活補貼僅限1次,期限不超過3個月且須連續不間斷。
(二)實習生活補貼每月由實習單位代墊發放,實習結束后實習單位憑相關材料向屬地實習生活補貼負責單位申領返還代墊發放的實習生活補貼,政府給予保險補助每人50元/年。用人單位須及時為實習生代申報補貼,逾期不予申報。
六、其他說明
市本級受理省部屬在溫高校院所、市屬單位的對象;各縣(市、區)人力社保局受理本轄區內單位的對象,包括明確管理關系的科研院所;實習單位為企業的,由“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與查重系統”確定隸屬地(原則上按財政收入確定隸屬關系)。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職業類學生和預備技師(技師)班學生享受大學生實習同等待遇。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參照企業享受相關政策。
溫州市人才發展服務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