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 2015-5-29
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
請準備一個放材料的包,攜帶單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4張(背面圓珠筆寫上名字)、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自帶運動鞋,不準穿釘鞋。如明確放棄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請于6月2日前到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新商城四樓413室)辦理放棄手續。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