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關于在瑞安市公開選調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發布: 2013-4-8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選調優秀人才充實到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相關事業單位,經研究,決定面向瑞安市公開選調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和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2.具有瑞安市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教育、衛生系統除外;計生系統報考的,須符合服務年限等規定);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及其他要求(詳見附件1);
4.身體健康;
5.文秘崗位報考專業資格審查按《2012年瑞安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執行,其他崗位報考專業資格審查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頒布)確定的專業目錄執行。
二、選調程序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地點: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地址:萬松東路財稅大樓16樓人教科,聯系電話:65827799)。報名辦法:報名者持畢業證書、身份證、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填寫《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公開選調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或從瑞安市人才網下載),并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到市財政地稅局人教科報名,接受資格初審。
2.資格復審。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會同人力社保、機構編制部門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后,向符合條件的報考者發放準考證。
3.考試。考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驗》,滿分各為100分,總成績按《綜合應用能力》、《基本素質測驗》各占50%合成計算。總成績保留二位小數,二位小數后按四舍五入計算。如遇同分,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開考比例不低于3: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相應減少選調名額。
4.體檢。根據總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
5.考察。根據總成績和體檢結果,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注重考察候選對象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實際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5〕58號)執行。如有未通過考察或放棄考察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6.選調。根據考試成績以及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選調單位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辦理選調手續。擬選調人選在公示期間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如發現在報名、考試、考察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未盡事宜,可向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咨詢,聯系電話:65827875  65827598。
 
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一、選調對象和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2.具有瑞安市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教育、衛生系統除外;計生系統報考的,須符合服務年限等規定);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及其他要求(詳見附件1);
4.身體健康;
5.文秘崗位報考專業資格審查按《2012年瑞安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執行,其他崗位報考專業資格審查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頒布)確定的專業目錄執行。
二、選調程序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地點: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地址:萬松東路財稅大樓16樓人教科,聯系電話:65827799)。報名辦法:報名者持畢業證書、身份證、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填寫《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公開選調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或從瑞安市人才網下載),并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到市財政地稅局人教科報名,接受資格初審。
2.資格復審。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會同人力社保、機構編制部門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后,向符合條件的報考者發放準考證。
3.考試。考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驗》,滿分各為100分,總成績按《綜合應用能力》、《基本素質測驗》各占50%合成計算。總成績保留二位小數,二位小數后按四舍五入計算。如遇同分,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開考比例不低于3: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相應減少選調名額。
4.體檢。根據總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
5.考察。根據總成績和體檢結果,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注重考察候選對象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實際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5〕58號)執行。如有未通過考察或放棄考察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6.選調。根據考試成績以及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選調單位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辦理選調手續。擬選調人選在公示期間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如發現在報名、考試、考察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未盡事宜,可向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咨詢,聯系電話:65827875  65827598。
 
瑞安市財政地稅局(國資辦)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